变卖公告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23日10时起在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位于邯郸市丛台区北仓路382-5号商业用房[产权证号:冀(2023)邯郸市不动产权第0021855号;建筑面积:201.27平方米]。
变卖起拍价2467431元、保证金15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竞买人需在变卖平台上在线报名并缴纳变卖起拍价全款(竞买预缴款),竞买人交齐变卖起拍价全款后取得竞买资格。
二、网络司法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变卖期间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者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时止)。
三、竞买要求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还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涉案房产所在地关于房屋限购政策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2、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方可报名参拍,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必须于拍卖日五天前,提前到复兴区法院执行局申请办理。
3、竞买人须在拍卖日前报名参加竞拍,报名前需交纳保证金。
竞价前,网拍系统将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冻结作为应缴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应确保其支付宝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冲抵成交价款,其余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4、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拍卖日前经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确认,代理人需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四、特别提示
1、本次变卖已通知相关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2、本次变卖的标的物,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本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情况。
竞买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3、本变卖标的物他人享有租赁权。
4、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为止。
5、变卖方式: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变卖保留价。
6、标的物变卖成交后,网络变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后七日内将成交价余款(竞买预交款冲抵成交价款后的差额部分)交至法院案款账户,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法院签署成交确认书。法院案款账户名称: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账号:040500052930010890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人民支行。
标的物变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预交款将于三日内退还回交款账户,期间不计利息。
7、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预交款(含保证金),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因报名、交纳竞买预交款(含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变卖相关手续的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8、由于变卖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致使起拍价、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款项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9、标的物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变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10、标的物变卖成交后有关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因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注:相关税、费不及时缴纳,会影响产权及时过户,因此而导致标的物发生的损毁、灭失、费用承担等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对于不动产可能涉及的水、电、网络、物业服务等欠费及过户费用、其他不明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注:对无证建筑物能否办理产权证,请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本院不作任何担保)。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日前止(节假日除外),在标的物现场进行展示。实地看样,可与本院联系。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
联系人:王法官 联系电话:0310-5520877
监督电话:0310-5808777/5520198(咨询业务请勿拨打)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邯郸市复兴区联防西路与光华大街交口复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2024年5月7日
竞买须知
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变卖活动。为规范司法变卖行为,维护变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竞买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第一条、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本《竞买须知》,并对自己参加变卖活动的行为负责。
第二条、本院按标的物的现状进行公开变卖,竞买人自愿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审查标的物,并亲临现场认真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变卖人不作能否过户的任何承诺;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费用增加的,由买受人自负。
第三条、标的物过户、办证涉及的相关税、费。因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对于不动产可能涉及的不明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四条、竞买人应当在竞拍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能参加竞拍。
第五条、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第六条、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第七条、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第八条、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按变卖公告确定的金额)支付竞买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折抵竞买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买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竞买金冻结期间均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竞买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竞买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第九条、司法变卖活动因标的物本身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额度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请上网或向开户银行查询。
第十条、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全部竞买价款,视为悔拍),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及原变卖中的佣金、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等。
第十一条、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买受人全额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收到确认变卖成交执行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完毕产权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费用承担等一切已知、未知后果。
第十二条、标的物流拍后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接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收到以物抵债执行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完毕产权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由接受人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已知、未知后果。
第十三条、买受人(接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网络、物业服务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接受人)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参加竞买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网络司法变卖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中止变卖或者撤回变卖。
第十六条、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十七条、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业务咨询电话:0310-5520877
举报监督电话:0310-5808777/552019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2024年5月7日